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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36246-2018 塑胶跑道新国标

发布:2024-09-12 14:30,更新:2024-09-18 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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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中文名

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

02
外文名

Sports areas with synthetic surfaces for primary and middle schools

03
标准号

GB 36246-2018

04
发布日期

2018-05-14

05
实施日期

2018-11-0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小学

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的

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

取样要求及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中小学校

新建、改建和扩建的

室外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的

设计、选材、铺装、检测与验收

修订背景

2015年以来

全国各地中小学校爆发多起

“毒跑道”事件

教育部叫停了塑胶跑道的新建和维修

并组织修订塑胶跑道新国标


2016年9月

教育部公布的排查结果显示

全国中小学共有塑胶跑道68792块

其中2014年后新建的18977块

已经铲除的93块

新国标,新在哪?

与2005版塑胶跑道标准相比

新国标Zui大的变化便是从原来的

GB/T(国家推荐标准)

改为了

GB(国家强制性标准)

即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属性

进入市场的材料和完工后场地的验收都有了强制标准

18项有害物质被限量

作出限量规定的有害物质

由7项增加为18项

如甲醛、二硫化碳、苯、甲苯、

二甲苯、可溶性汞等

并细分为有害物质含量、有害物质释放量与气味

三大类

分类定义


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

按使用功能分为

田径场地、球类场地和其他活动场地


合成材料面层

按材料形态分为

现浇型面层、预制型面层和人造草面层

技术要求

5.1 铺装要求

5.1.1 合成材料面层的铺装应综合评估场地及其周边的通风、扩散条件,应有利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散发,并避免铺装时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等对场地及周边环境的污染。

5.1.2 铺装前应提供所需使用的原料清单(包括品名和数量),按照GB/T 16483编写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型式检验报告,所使用的原料以及铺装后的运动场地在正常及预期使用条件下不应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产生危害。

5.1.3 不应使用煤焦油沥青作为场地基础材料。

5.2 厚度

现浇型和预制型面层厚度应符合表1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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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物理机械性能

5.3.1 现浇型和预制型面层物理机械性能应符合表2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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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人造草面层成品及草丝的物理机械性能应符合表3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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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合成材料面层耐人工气候老化性能

5.4.1 现浇型和预制型面层加速老化500h后,拉伸强度和拉断伸长率应符合表2要求。

5.4.2 人造草面层草丝加速老化500h后,草丝拉断力应不低于加速老化前测定值的80%。

5.5 合成材料面层中无机填料及高聚物的含量

5.5.1 除人造草面层以外的合成材料面层中,无机填料含量应≤65%。

5.5.2 合成材料面层防滑胶粒及人造草面层填充用合成材料颗粒中高聚物总量应>20%。

5.6 合成材料面层成品和原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及气味

5.6.1 合成材料面层成品中有害物质限量及气味

现浇型和预制型面层成品中有害物质限量及气味应符合表4要求,人造草面层成品中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表5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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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2 合成材料面层原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及气味

5.6.2.1 铺装时使用的固体原料(包括防滑颗粒、填充颗粒、铺装前的预制型面层和人造草等)中有害物质限量及气味要求应符合表6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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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2.2 铺装时使用的非固体原料(包括各种胶粘剂、现浇型面层用预聚体和多元醇树脂组分等)中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表7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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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方法

6.1 厚度的测定

6.1.1 田径场地按GB/T 22517.6规定的方法进行。

6.1.2 球类场地及其他活动场地按附录C的规定进行。

6.2 冲击吸收的测定

按附录D的规定进行。

6.3 垂直变形的测定

按附录E的规定进行。

6.4 拉伸强度、拉断伸长率的测定

按GB/T 10654-2001规定的方法进行。

6.5 抗滑值的测定

按附录F的规定进行。

6.6 阻燃性能的测定

按GB/T 14833-2011规定的方法进行。

6.7 草丝拉断力的测定

6.7.1 试样制备

在不同行任意选择5簇草丝,从每簇草丝中任选一根草丝进行拉伸试验。

6.7.2 试验程序

在精度为1N以上的拉力试验机上进行试验,试验速度为(250±50)mm/min,记录试样断裂时的拉断力示值,5个试样试验,取结果的算术平均值,到1N。

注:如果某个试样的试验结果与该批试样平均值的允差超过30%,则该试样试验无效,重新选择一根草丝进行试验。

6.8 单簇草丝拔出力的测定

按照QB/T 1090-2001的规定,利用器具夹住一个单簇草丝的端头,从人造草的结构中向上拔出,并在拔出过程中记录所示的Zui大力值。

6.9 耐老化性能的测定

按GB/T 16422.2-2014的规定进行氙灯辐照试验,试验条件为方法A、循环序号1,试验500h后,按6.4测定拉伸强度、拉断伸长率,按6.7测定草丝拉断力。

6.10 无机填料含量的测定

按照 GB/T 4498.1-2013方法A的规定进行,试验温度(550±25)℃,测得的灰分含量作为无机填料含量。

6.11 高聚物总量的测定

按照GB/T 14837.1和GB/T 14837.2的规定进行。

6.12 合成材料面层成品和固体原料中有害物质含量的测定

6.12.1 样品前处理

取样品适量,采用冷冻研磨或不致产生热量的其他加工方式粉碎,选取粒径在0.85mm~1.40mm(20目~14目)之间的细小颗粒,作为检测用试样。制样过程应避免使用不锈钢研磨装置以防止其造成的铬等污染。如样品颗粒粒径小于1.40mm,可直接作为检测用试样。检测各项二异氰酸酯含量的试样在样品前处理过程中应避免空气中水分的影响。

对于现场挖取的样品,制样前应去除底层附着物,以避免基础层对面层材料可能的污染除重金属外,其余项目应在样品前处理后立即检测。

6.12.2 测定

6.12.2.1 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DBP、BBP、DEHP、DNOP、DINP、DIDP)的测定按附录A中的规定进行。

6.12.2.2 18种多环芳烃总和及苯并[a]芘的测定按附录B中的规定进行。

6.12.2.3 短链氯化石蜡(C10-C13)的测定按附录G中的规定进行。

6.12.2.4 4,4'-二氨基-3,3'-二氯二苯甲烷(MOCA)的测定按附录H中的规定进行。

6.12.2.5 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和游离六亚甲基二异氰酸酯(HDI)总和的测定按GB/T 18446中的规定进行。

6.12.2.6 游离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的测定按GB/T 18446中的规定进行。

6.12.2.7 可溶性铅、镉、铬、汞的测定按GB/T 23991中的规定进行。

6.13 合成材料面层成品中有害物质释放量的测定

按附录I中的规定进行。

6.14 气味评定

按附录J中的规定进行。

6.15 合成材料面层非固体原料中有害物质含量的测定

6.15.1 游离甲醛的测定按GB 18583中的规定进行。

6.15.2 苯、甲苯/二甲苯/乙苯总和的测定按GB 18581-2009中的规定进行。

6.15.3 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和游离六亚甲基二异氰酸酯(HDI)总和的测定按 GB/T 18446中的规定进行。

6.15.4 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称取0.2g~0.3g(至0.1mg)试样置于50mL的容量瓶中,用乙酸乙酯溶解/分散并定容,摇匀,然后按照附录A中的规定进行分析。

6.15.5 短链氯化石蜡(C10-C13)的测定按照附录G中的规定进行。

6.15.6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的测定按GB/T 23986-2009的规定进行。其中,样品称量为1g(至0.1mg),按方法2计算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多组分原料按明示配比进行混合,搅拌均匀后称量。

6.15.7 可溶性铅、镉、铬、汞的测定按GB/T 23991中的规定进行。

取样要求6.1 厚度的测定

7.1 见证取样

验收检验样品应在建设方(或代建方、使用方)、监理方及施工方代表等相关人员见证下在铺装现场取样。

7.2 合成材料面层原料样品

7.2.1 应对每次进场的原料取样,同一批次同一规格原料取一组样品。非固体原料每组取样量不少于250mL,多组分非固体原料按配比取样,配比Zui小的组分取样量应不少于50mL。预制型面层和人造草面层样品规格不小于300mm×400mm×实际厚度,其他固体原料每组取样量不少于500g。

7.2.2 非固体原料在充分搅拌均匀后装人洁净干燥的玻璃瓶或其他不会导致化学污染的容器中密封保存,多组分非固体原料应将各组分单独取样包装。固体原料取样后装人聚乙烯或聚四氟乙烯袋密封保存。

7.3 合成材料面层成品样品

7.3.1 样品规格及取样位置

铺装现场裁取、挖取或平行制备的合成材料面层样品规格不小于300mm×400mm×实际厚度,取样后装入聚乙烯或聚四氟乙烯袋密封保存。运动场地上挖取样品的位置应按附录K确定。

7.3.2 现浇型面层样品

物理机械性能及无机填料含量检测用样品应在合成材料面层现场铺装的同时平行制备,平行样的制备配方、工艺和厚度应与现场施工相同;样品数量不少于3块,其中1块作为检测用样,其余作为复验备样。必要时,可在铺装完成后的场地上挖取样品。

有害物质限量及气味检测用样品应在合成材料面层铺装后14d~28d内直接从运动场地上挖取一块样品。

7.3.3 预制型面层和人造草面层样品

物理机械性能及无机填料和高聚物含量检测用样品应在现场裁取未铺装的合成材料面层,取样数量不少于3块,其中一块作为检测用样,其余作为复验备样。人造草面层填充颗粒取样量按取样面积与单位面积颗粒填充量计算确定。必要时,应在铺装完成后的运动场地上挖取样品,挖取的人造草面层样品应不带胶粘剂。

有害物质限量及气味检测用样品应在合成材料面层铺装完成后14d~28d内直接从运动场地上挖取一块样品。铺装后现场挖取的预制型面层样品按合成材料面层成品的要求进行检验;铺装后现场挖取的人造草面层样品中的填充颗粒按合成材料面层固体原料的要求进行检验,去除填充颗粒后的人造草面层按合成材料面层成品的要求进行检验。

7.4 运输、保存与检测时间

样品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因扭曲、挤压、受潮、化学污染或高温等改变样品物理或化学完整性,样品送达实验室后应在温度为(25±5)℃的室内环境带包装保存,原料样品应在送达实验室后14d内开始检测,成品样品应在合成材料面层铺装完毕后14d~60d内开始检测。

检验规则

8.1 验收检验

验收检验项目为5.2、5.3、5.5、5.6。

8.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5.2~5.6,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合成材料面层产品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新工艺、新配方定型鉴定时;

b)正常生产后,原材料、生产工艺、配方有重大变化时;

c)停产或未施工6个月及以上恢复生产或施工时;

d)正常生产或施工时,每年进行一次;

e)质量主管部门监督抽查时。

8.3 检验结果的判定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所检样品符合本标准要求;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所检样品不符合本标准要求。

8.4 复验规则

8.4.1 原料样品经检验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可另取双倍样品进行复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所检样品复验符合本标准要求,否则判定不符合本标准要求。

8.4.2 成品样品经初次检验如有部分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可以安排复验。如物理机械性能、无机填料含量或高聚物总量存在不合格项目,可对复验备样进行检测,如果两块复验备样全部合格,判定复验符合本标准要求,否则判定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必要时,可在铺装完成后的场地上现场见证挖取样品进行复验,如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复验符合本标准要求,否则判定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如有害物质或气味要求存在不合格项目,可在60d内整改完毕后重新在铺装完成后的场地上现场见证挖取样品进行检验,如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复验符合本标准要求,否则判定不符合本标准要求。

8.5 场地符合性判定原则

所有检验项目,包括复验项目(如有)均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定该场地符合本标准要求。

附录

附录A(规范性附录)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含量的测试,气相色谱-质谱法

附录B(规范性附录)18种多环芳烃含量的测试,气相色谱-质谱法

附录C(规范性附录)球类场地及其他活动场地面层度的测量方法

附录D(规范性附录)合成材料面层冲击吸收的检测方法

附录E(规范性附录)合成材料面层垂直变形的检测方法

附录F(规范性附录)合成材料面层抗滑值的检测方法

附录G(规范性附录)短链氯化石蜡(C10-C13)含量的测试 气相色谱-电子捕获负化学电离源质谱法

附录H(规范性附录)4,4'-二氨基-3,3'-二氯二苯甲烷(MOCA)含量的测试

附录I(规范性附录)有害物质释放量的测试小型环境测试舱法

附录J(规范性附录)气味评定

附录K(规范性附录)合成材料场地现场取样位置的确定规则


联系方式

  • 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388号
  • 电话:18971153177
  • 联系人:胡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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